第3章皮肤与心

又冒出来了!发现左乳下方冒出一粒红豆般的小疙瘩。仔细一瞧,小疙瘩附近又有几粒红色小疹子,像喷雾的水珠遍布在四周。不过,那时候,我一点也不觉得痒。只是觉得很烦,在澡堂里用毛巾使劲地搓洗乳房下方,像扒下一层皮似的。但似乎没什么效果,回到家独自坐在梳妆台前,解开衣服露出胸部,照了照镜子,感到一阵噁心。从公共澡堂到我家,不到五分钟的路程,就在极短的时间内,疹子的範围从乳下扩展至腹部,约莫两个手掌宽,从表面看上去,宛如鲜红的熟草莓。我彷彿看见恐怖的地狱绘卷,周围顿时暗了下来。从那时候起,我已不再是过去的我,感觉自己不像个人了。所谓的失神,指的就是这样的状态吧。

我整个人恍神地呆坐在原地,那一刻近乎永恆。暗灰色的积雨云在我的周围聚拢,我已远离原本的世界,从那时候起,只听得见微弱的声音,郁闷的,从地底无时无刻地冒上来。我盯着镜子里的裸身,看了好一会儿,像是雨滴落在地上,噗哧噗哧地,这边和那边,纷纷冒出了红色的小颗粒,包括脖子周围,从胸口、腹部到背部,像是被缠绕似的。我调整镜子,检视背部,白净的背部像洒满了赤色的雪霰,遍布红色的微小颗粒,我惊恐地捂着脸,不敢再看下去。

“这鬼玩意儿,到处长。”我秀给那个人看,那是六月初的事。那个人穿着短衬衫、短裤,一副今天工作告一段落的样子,呆坐在工作桌前抽着菸,然后站起来,对着我东瞧西看,皱着眉仔细地观察,还用手指到处碰触看看。

“不会痒吗?”那个人问我。我回答他,不痒,一点也不痒。那个人点点头,让我站在夕阳余晖下,很专注地绕着我的裸身检查。那个人无论何时,对我的身体都很仔细留意。虽然沉默寡言,却很真诚地关心我。我很明白那个人的用心,即便像这样站在光线下,羞耻地裸露着,一会儿朝西,一会儿朝东,狼狈地来回被摸弄,我反而像祈祷一般:心情异常平静,觉得非常安心。我持续站着闭上双眼,有种到死也不想睁开的心情。

“我不知道啊。如果是荨麻疹的话,应该会觉得痒,会不会是麻疹?”

我可怜地笑着,一边换上和服。

“八成是皮肤过敏吧。每次去澡堂的时候,我都会用力地擦洗胸前和脖子。”

或许是这样吧。应该是吧。那个人一说完,就去药局买了一管白色的黏稠状药膏,静静地用手指将药膏涂抹在我身上过敏的地方。很快的,皮肤感觉凉凉的,心情也变轻鬆了。

“应该不会传染吧?”

“别担心。”

虽然那个人这么说着,但我知道那个人的担忧,想必出自于对我的怜悯,那样的心情,从那个人的指尖到我的胸口,发出疼痛的声响。我打从心底希望能够早日康复。

那个人一直很细心包容我丑陋的容貌。我的脸有许多可笑的缺点──他却连一句玩笑话也未曾说过,真的一点也没有,从不会取笑我的长相,总是像晴空般澄澈,没有多余杂念的样子。

“我认为妳长得很漂亮,我喜欢。”这类的话,经常脱口而出,我也时常感到困惑。

我们刚结婚,是今年三月的事。说到结婚,我实在很讨厌,明明内心浮躁不安,又故作镇定地说出口。我们的情况是,既软弱又贫困,敏感而害羞。我已经二十八岁了。像我这样的丑女,是找不到对象的。二十四、五岁的时候,我还有两三个机会,好不容易谈妥了,又破局,好不容易谈妥了,又破局。主要是因为我家没什么钱,母亲一人,加上妹妹和我,组成清一色女性的贫困家庭,能找到什么好对象呢?根本没希望。这是一个欲望很深的梦,直到二十五岁,我才终于觉悟。我这一生即使不结婚,也要帮助母亲,养育妹妹,这就是我生存的价值。

妹妹和我相差七岁,今年二十一岁,人长得漂亮,也渐渐不再任性,变成一个乖孩子。等我为妹妹觅得一位如意郎君之后,就要开始走我自己的路。在那之前,家里,所有的家计、对外的交涉全由我一个人扛下来,我要一直守护着这个家。一旦有此觉悟,从前内心里乱哄哄的那些杂念随即一扫而空,苦闷和寂寞也离我远去。趁着做家事的空档,我还努力地练习洋裁,试着接受订製,帮邻居们的孩子做衣服。正当我朝着未来的路逐步迈进时,有人向我介绍了现在和我在一起的那个人。

来说媒的算是亡父的恩人、父亲的结拜兄弟,使我当下无法拒绝。从谈话内容得知,对方的学历只有小学毕业,自小孤苦无依,是被亡父的恩人捡来,慢慢抚养长大。当然对方也没有什么财产,三十五岁,是个有点本事的图案设计者。月收入有时超过二百圆以上,但有时又半点收入都没有,所以平均起来,一个月的收入是七八十圆。而且,对方不是第一次结婚,他和喜欢的女人一起生活了六年,前年两人因故分开,他因为只有小学毕业,没有傲人的学历,也没有足够的积蓄,加上年纪又大等等因素,对婚姻这件事彻底死心,打算一生不娶,轻鬆过日子,当个单身汉。

对于这点,前来说媒的恩人认为,那个人太随性了,才会被别人说成是怪咖,这样不太好,必须赶紧找个好媳妇,他才能稍稍放心。听他这么说,母亲和我不知该说什么才好,两人妳看我,我看妳,真是令人大伤脑筋。因为这算不上一门好亲事。即便我是个嫁不掉的丑女,但我也没犯什么过错,凭什么非得嫁给那种人?一开始我很火大,后来又觉得非常寂寞。除了拒绝也没别的办法,偏偏来说媒的是亡父的恩人,又是结拜兄弟,母亲和我也不能马上断然拒绝。

我很软弱,迟迟做不出决定,突然觉得那个人也满可怜的,必定是个温柔的人。我只不过是女校毕业,没什么学问,又拿不出像样的嫁妆。父亲已过世,家庭失去了强而有力的精神支柱。而且,如同你所看到的,像我这样的丑女人,已经是个年纪不小的欧巴桑,实在找不到什么优点。说不定结为夫妻会很合得来。反正,我是不会幸福的。一想到婉拒这门亲事,对亡父的恩人会很过意不去,我的心情也慢慢缓和下来,倒是有些害臊,感觉脸颊正微微地发烫。母亲忧心忡忡地问我:妳这样做真的好吗?然而,我什么话也没说,慨然允诺了亡父的恩人所提的亲事。

结婚之后,我过得很幸福。不,该说是幸福得过分。以后会有报应的,因为婚后的我受到无微不至的呵护。那个人总是很软弱,加上曾被女人抛弃过,更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,完全没自信,又瘦又小,一脸的寒酸相,看了真教人不耐烦。然而,那个人对于工作相当认真,手绘的图案让人惊豔,只要看上一眼就会记住,并且印象深刻。好奇妙的缘分啊。我试着去拜访那个人,确定婚事的时候,就像已经谈了恋爱似的,我的心卜通卜通地跳个不停。银座有家知名的化妆品店蔷薇藤蔓的商标就是他设计的。不只是那个,那家化妆品店销售的香水、肥皂、蜜粉等商标设计以及报纸广告,几乎都是由他一手包办。

听说从十年前开始,就已是那家店的专属设计师,异色的蔷薇藤蔓标籤、海报、平面广告全靠他一个人手绘。至今,那个蔷薇藤蔓图案,连外国人都记得,即使不知道那家店的名字,只要看到了彼此缠绕着的典雅蔷薇藤蔓,不论是谁,都会牢牢地记住。我读女校的时候,就知道那个蔷薇藤蔓的图案。那图案莫名地吸引我,自女校毕业后,我所使用的化妆品,全是那家店的产品,可以说是死忠的爱用者。但我从未想过那个蔷薇藤蔓的设计者是谁?真是个漫不经心的家伙。不过,不光是我,我想世上的人,即使看见了报纸上美丽的广告,也不会刻意想知道图案是谁设计的吧。图案工什么的根本就是为人作嫁的角色嘛。

嫁给那个人以后,过了一段时间,我才开始注意这件事。当下我满心喜悦。

“我从读女校那时起,就非常喜欢这图案。原来是你手绘的啊,真开心!我好幸福。原来早在十年前,我们就结缘了。看来嫁到这里,是上天安排好的。”

“别胡说八道了,不就是技工的工作吗?”他打从心底觉得很尴尬,眨巴着眼睛,无力地笑着,一脸悲伤的表情。

那个人总是说自己很没用,儘管我没把这些事放在心上,但他却对学历以及再婚、贫穷等等,非常在意,始终挂在嘴边。倘若如此,像我这样的丑女,到底该如何是好呢?夫妻俩都没自信,慌乱不安,彼此的脸上都布满了羞纹。那个人有时会对我很撒娇,但我是个二十八岁的欧巴桑,长相又这么难看,再加上看到那个人没自信、自卑的模样,连我似乎也被传染了,变得不善言辞。明明心里爱慕着,却怎样也无法天真无邪地对他撒娇,我总是态度认真,冷淡地予以回应,于是,那个人更显得闷闷不乐。我就是因为了解他的感觉,才会这么地慌张,有时把他当作是陌生人看待。那个人似乎也很清楚我没什么自信,三不五时装作若无其事,不得要领地讚美我的容貌或和服的花色等等,因为知道他是出自怜悯才会这么说,所以我一点也不感到喜悦,反而觉得胸口郁闷,难过得想哭。

那个人确实是个好人。之前那个女人的气息,连一丝也没有留下。拜他所赐,我老早把这件事给忘了。就连这个家,也是结婚后新租的房子,那个人从前独自住在赤坂的公寓,但他把以前同居时的家俱和所有杂物全部清掉,只带着工作上要用的物品,搬到筑地的这个新家,想必是顾及到不愿留下不好的印象,这也是一种温柔的体贴吧。于是,我向母亲那边拿了一些钱,就这样一点一滴添购家俱,被单和衣柜都是我从娘家带过来的,完全没有之前那个女人的影子,我现在很难相信那个人曾经和其他女人一起生活了六年。

坦白说,如果他不那么自卑,能对我更强悍一点,大声地骂我,说些难听的话蹂躏我,我也许可以天真地唱歌,尽情地对他撒娇,我们家的气氛肯定会更开朗,然而夫妻俩都自觉丑陋,不擅书词──总之,我比起那个人更显得自卑。虽说那个人只有小学毕业,但学识涵养方面,与大学毕业的学士相比,程度上并没有差别。说到唱片,他蒐集了相当多好听的音乐,工作之余也会认真地读一些我从未听过的外国新锐小说家的作品,而且还设计出那个世界性的蔷薇藤蔓图案。

儘管他时常嘲笑自身的贫穷,但那一阵子接了不少工作,有一百圆、二百圆的大笔金额入帐,即便手边的钱不多,还是会想要带我去伊豆泡温泉。不过,那个人到现在仍旧很介意被单、衣柜、其他家俱是拜託我母亲买来的。他如此介意,反倒让我觉得羞耻,好像做了什么坏事,那些东西明明都是些便宜货,我感到难过地想哭,看来基于同情和怜悯而仓促结婚本身就是个错误,也许我还是适合一个人生活比较好吧。我曾在夜里出现这些可怕的想法,甚至还曾经动过外遇的念头,想去追求个性更坚强的对象,总之,我是个坏人。

结婚之后,初次的青春美丽,就这么灰暗地度过,我实在心有不甘,就像咬到舌头般的感受到剧烈的疼痛,现在好想要拿什么来填补它。我和那个人静静地吃着晚饭时,有时还是难忍悲伤,手上拿着碗筷,一副哭丧着脸的模样。都怪我的私欲作祟,长得这么丑,还想追求什么青春。只会成为别人的笑柄罢了。我只是维持现在这样的生活,就觉得很幸福了。我不得不这么想,就是因为太任性了,所以才会长出如此可怕的小疙瘩。八成是因为涂了药,小疙瘩没有继续扩散,说不定明天就会痊癒,我暗自向神明祈祷,那天晚上提前休息。

我一边躺在床上一边努力思考,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。无论生什么病,我都不会感到恐惧,唯独皮肤病,我完完全全对它没辙。再怎样辛苦、再怎样贫穷也无所谓,我就是不想得到皮肤病。这并不表示我不知道缺了一只手或断了一条腿,比起皮肤病要来得多严重。记得念女校时,健康教育课有教到各式各样皮肤病的病原菌,我浑身发痒受不了,好想把教科书上刊载着那个病虫、细菌照片的那一页猛然撕毁。老师的神经似乎比较迟钝,不对,即便是老师,也没有办法心平气和地指导。纯粹是因为工作,拚命地忍耐,装作理所当然的样子教课。越觉得肯定是这样,对于老师厚颜无耻的卑劣性格越觉得浑身不舒服。

上完健康教育课之后,我和朋友进行了讨论。疼痛、搔痒、发痒,哪一个最痛苦?对于这样的议题,我断然地主张发痒才是最可怕的。难道不是吗?痛苦、搔痒,自己的知觉还有一定的限度。被打、被砍或是被搔痒,当痛苦到达极限的时候,人必定会昏过去。一旦昏迷就会进入幻觉的世界。会有升天的感受。可以从痛苦中美丽地解脱。即便是死,也没什么关係吧。可是发痒,就像潮水一样,涨潮,退潮,涨潮,退潮,宛如蛇群迟钝而缓慢地蠕动,无止尽地在表皮底下蠢动,绝不会到达痛苦的顶点,既不会昏厥,也不会死亡,只能永远地承受凌迟般的痛苦,在那边挣扎得死去活来。不管怎么说,这世上没有比发痒更难受的痛苦。

就算是在从前的刑场接受拷问,被砍、被打或者被搔痒,在那样的情况下,我也不会从实招来。那时候,我肯定会晕过去,要是来个两三次,我八成会没命。我绝不会供出实情,我会拼上烈士的性命,誓死保守祕密。不过,如果在竹桶装满了跳蚤、蝨子或疥癣,说着“来吧!我要把这些东西全洒在妳的背上!”我会汗毛直竖,浑身颤抖大喊救命,完全不顾烈女的身份,两手合十,哀求对方。光是这样想,就觉得好想吐,简直快跳起来了。当我在休息时间把刚才的想法说给朋友听,她们立刻有了共鸣。

有一回,老师带领全班同学,前往上野的科学博物馆进行校外教学,一到了三楼的标本室,我下意识地发出尖叫声,真不该来的,然后哇哇大哭。因为我看见寄生在皮肤上的恙虫,做成像螃蟹般大小的模型,在架上排成一列当作摆饰。“笨蛋!”我大叫着,突然冒出了疯狂的念头,好想抡起棍棒把标本室的玻璃砸个粉碎。从那之后,连续三天,我辗转难眠,不知怎地全身发痒,食不下嚥。我连菊花也讨厌。小小的花瓣一片一片,感觉像什么怪物似的。即使看见树干上凹凸不平的样子,也会起鸡皮疙瘩,全身突然发痒。甚至无法理解有人为何能够不以为意地吃下腌渍鱼卵之类的食物。

牡蛎壳、南瓜皮、碎石路、虫吃的叶子、鸡冠、芝麻、绞染图案、章鱼脚、茶叶渣、虾子、蜂巢、草莓、蚂蚁、莲子、苍蝇、鳞片,全部都讨厌。标注的假名,讨厌。小假名看起来像蝨子。茱萸、桑果也都讨厌。看到月亮的特写照片,我也觉得噁心,即便是刺绣,顺着花纹触摸,也会难以忍受。因为非常讨厌皮肤病,很自然对皮肤特别地呵护,至今几乎未曾长过小疙瘩。而且,结婚后,我还是会每天去澡堂,用米糠搓洗身体,或许是搓揉得太用力吧。长出这样的小疙瘩,实在教人悔恨不已。我到底是做错了什么?说到神明,衪太过分了。竟然给了我最讨厌、最噁心的东西,又不是没有其他的病,就像一箭射中金属的靶心,让我一下子跌入最恐怖的地狱深渊,令我深深感到不可思议。

隔天早晨,天色微明,便已起床,悄悄地照着镜台,不禁发出“啊!”的一声呻吟,我是妖怪!这不是我!全身看起来像是被砸烂的蕃茄,脖子、胸部、肚子上纷纷冒出奇丑无比、宛如豆粒的小疙瘩。像长着角似的,又像长出香菇似的,完全没有空隙,小疙瘩几乎遍布全身上下所有的地方,彷彿无数的怪物张开嘴窃笑着。马上就要扩散到双腿的部位。

鬼。恶魔。我不是人!让我就这样死了吧!我不能哭。变成如此丑陋的身体,还抽抽噎噎地哭,一点都不可爱,还会像日益熟透的柿子被辗压成滑稽而卑贱的模样,呈现束手无策的悲惨光景。我不能哭,要隐藏起来。那个人还不知道。我不想让他看到。原本丑陋的我,又变成这副德行,如行尸走肉般腐烂的皮肤,如今我已经是毫无可取之处了。事情演变至此,那个人也找不到可以安慰我的话了吧。我讨厌被安慰,如果还继续同情这样的身体,我会唾弃那个人。讨厌。我好想就此分手。别再同情我了!不要看着我,也不要陪在我身旁。

啊,好想,好想住更宽敞的房子,好想一辈子生活在遥远的房间里。如果没结婚的话,该有多好。如果只活到二十八岁,该有多好。十九岁那年冬天,罹患肺炎的时候,如果病情不乐观就这样死掉该有多好。如果那时候死掉的话,现在就不会遭遇如此痛苦、惨不忍睹的情况。我紧闭上双眼,一动也不动地坐着,只有呼吸急促,这过程中感觉我的心变成了鬼。世界寂静无声,昨日的我不存在了。我缓慢地站起来穿上兽皮般的和服,深深地感谢和服的美好。无论再怎么可怕的身体,都能够像这样好好地隐藏起来。

我提振精神,往晒衣场走去,抬头望着刺眼的太阳,不禁深深叹了一口气。耳边传来收音机的体操指令。我一个人寂寞地做着体操,小小声地数着一二三,装作看起来很有精神的模样。突然觉得自己好可怜喔,如果不继续做体操,待会可能会哭出来。不晓得是不是刚才激烈运动的关係,脖子和腋下的淋巴腺开始隐隐作痛,轻轻一摸,全部都肿胀起来。当我发现的时候,已经站不住了,像崩溃似的整个人跌坐在地上。我长得很丑,一直以来都小心翼翼,低调地忍耐着撑到了现在,为什么要欺负我?几乎可以把人烧焦的熊熊怒火涌上了心头,就在此时……

“哎,原来妳在这边,别垂头丧气嘛!”身后传来那个人温柔的呼唤。

“怎么样?身体好点了没?”

本来想回答好一些了,那个人的右手忽然轻轻搭在我的肩上,我本能地逃开,站起身。

“回家去吧。”不自觉地冒出这句话,连自己都快要不认得自己了。要做什么?要说什么?都不是我的责任,自己?宇宙?所有的一切我都不相信了。

“让我看一下嘛。”那个人似乎很困惑,沙哑的声音彷彿从很远的地方传来。

“不要!”我立刻抽身闪避对方。

“在这种地方,长出一粒一粒的东西。”我用双手摸着两边的腋下说道。

然后放下双手,突然间号啕大哭,忍不住哇哇叫。这么难看的二十八岁的丑八怪,还在人前又撒娇又哭泣,多么的可悲啊!即使我知道哭得很丑,但泪水就是流个不停,口水也滴下来了,我真是一点用也没有。

“好啦,别哭了!待会带妳去看医生。”从未听过那个人如此强硬果决的声音。

那一天,他暂时放下工作,查阅报纸的广告栏,打算带我去看只听过一两次名字的知名皮肤科医生。我一边更换外出的和服,一边问:

“看病就非得把身体给人看吗?”

“是啊。”那个人非常高雅地微笑着说:“别把医生当作男人唷。”

我脸红了,但内心觉得很高兴。

当我走到街上,阳光灿烂,感觉自己像是一条丑陋的毛毛虫。多么希望在病好之前,世界一直处于完全黑暗的深夜中。

“我不想搭电车!”结婚以来我第一次像这样奢侈而任性地说话。小疙瘩已经蔓延到手背上,我曾经在电车上看过一个女人长着如此恐怖的手,从那以后,我连抓住电车的皮革吊环都觉得不乾净,害怕自己可能被传染而感到噁心。然而,现在我的手变得和那个女人的情况差不多,对于所谓的“噩运当头”这句俗语,我当时还没办法像现在了解得这么透澈。

“我明白了。”那个人以阳光般的表情回答,让我坐上计程车。

从筑地,途经日本桥,到位于高岛屋后方的医院,只花了一小段时间,可是在那之间,我有种搭乘灵车的感觉。似乎只剩下眼睛还活着,无神地望着初夏的街巷风情,走在路上无论是女人还是男人,都不会为我长出这种小疙瘩觉得奇怪。

抵达医院,我和那个人一同进入候诊室,在这里又是和世界完全不同的风景,我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在筑地小剧场[注]看过的《深渊》这部戏的舞台场景。虽然窗外一片新绿,如此耀眼明亮,但不知怎么回事,即使室内有阳光,还是觉得光线昏暗,空气中飘散着冷洌的湿气,酸味扑鼻,犹如盲人们低着头到处乱窜。这里虽然没有盲人,但总觉得哪里不大对劲,老爷爷和老太太多到令我讶异。我在靠近入口处的一张长椅边坐下来,像死掉一样,垂头丧气地闭上眼睛。突然我注意到在为数众多的病人当中,也许只有我罹患了最严重的皮肤病。想到这点,不由得张大了眼睛,抬起头,偷偷看着每一位病人,果然,像我这样身上到处乱长疮的,一个人也没有。

[注] 筑地小剧场是日本当代戏剧的重要据点,由小山内熏,土方与志于一九二四年创设启用,他们引进西方的舞台剧翻译成日文演出,着重戏剧的实验性。

我是看到了医院玄关的招牌才知道,这里除了皮肤科以外,还是专治另一种让人难以启齿的讨厌疾病的专门医院。我还注意到,坐在长椅对面的男子,长得像是年轻俊美的演员,身上完全没有长疮的样子,也许并不是挂皮肤科的门诊,而是为了另一种疾病而来。这么一想,我似乎可以感受到待在这间候诊室那些低头坐着等死的人们,好像也都是为了另一种疾病而来。

“你要不要去外面散散步?这边有点儿闷。”

“似乎还没轮到我们。”那个人闲闲没事,一直站在我身旁张望着。

“嗯,轮到我的时候差不多中午了。这里不卫生,你别老待在这里。”连自己也觉得讶异,竟说出如此果断的话。那个人则是逆来顺受,缓缓点头。

“妳不一起出去吗?”

“不,没关係,我待在这里就好。”我微笑地说:“因为我待在这里最轻鬆。”

好不容易把他赶出候诊室后,我才稍稍放心,于是又靠着长椅,像是酸痛般的闭上了眼睛。从旁人的眼光,我一定是个装模作样、沉浸在愚癡妄想中的老女人吧。可是,对我来说这样最轻鬆。装死。一想到这个字眼,就觉得很可笑。不过,我渐渐地开始担心起来。谁都有祕密。感觉有人在我耳边小小声说着讨人厌的话,让我心神不宁。忽然背脊一凉,搞不好这个小疙瘩,也是……一时之间我汗毛直竖,我惊觉到该不会吧?那个人的温柔、没自信,不就是从长出小疙瘩那时候开始吗?就在那时候,我第一次感到荒谬可笑,对那个人而言,我并不是第一个女人。强烈地意识到这点,顿时坐立难安。我被骗了!这是结婚诈欺。脑中突然浮现如此过分的字眼。好想追出去,痛打他一顿。

我真是个笨蛋。虽然一开始就知道这个事实,却迟至现在才发现那个人不是第一次,令人难以承受的痛苦悔恨,也已经来不及挽救了。在我之前的那个女人突然色彩鲜明地袭上心头,这真的是第一次,我对那个女人开始产生恐惧、憎恨,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那女人的事,对于自己竟然可以忍气吞声,遗憾得连眼泪都要飘出来。觉得好痛苦,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嫉妒吧?如果真是这样,嫉妒这东西就是无可救药的狂乱,也只限于肉体的狂乱。一点都不美丽,简直丑怪到了极点。在这世上,还有我所不知道的讨厌的地狱吧?我不想再活下去了。

自觉悲惨地慌忙解开膝上的风吕敷[注],取出一本小说,随意乱翻,接着从翻开的那页开始看。书名是《包法利夫人》[注]。艾玛痛苦的一生总是给我很大的安慰。像艾玛这样的堕落之路,我觉得是最符合女人、最自然的方式。就像水往低处流、身体会衰老一样的理所当然。女人天性就是如此。有着不可告人的祕密。因为,那是女人“与生俱来”的能力。每个女人一定会守着一个泥沼。这是再清楚也不过了。因为,对女人来说,每一天都是她生命的全部。这和男人不同,她不会去考虑死后的事,也不会去思索,只愿意完成每一刻的美丽,耽溺于生活的感触。女人会喜爱茶碗、收藏漂亮花纹的和服,是因为这些才是作为一个女人真正的存在价值。每一刻行动,都是为了活在当下。除此以外,夫复何求?高深的现实,完全压抑了女人的悖德与超然,如果能够让女人坦率地用自己的身体来表现这些渴望,不知道该有多么轻鬆愉快,但对于女人内心里这个深不可测的“恶魔”,谁也不愿碰触,都装作没看到,所以才会发生许许多多的悲剧。或许,唯有高深的现实才能真正拯救我们脱离苦海。

[注] 日本传统上用来包裹物品的正方形布巾。

[注] 法国作家福楼拜长篇代表作品,书中女主角艾玛在成为包法利夫人后,因不断的出轨走上自我毁灭的道路。

女人心,海底针。有的结婚隔天就若无其事想着其他男人。人心叵测,切不可掉以轻心。男女有别七岁就决定了,老祖宗的训示突然以可怕的真实感撞击我的胸口,这才恍然惊觉。日本所谓的伦理,竟是如此强而有力的写实,我震惊到几乎要昏过去。原来大家早就明白这一切。自古以来,泥沼早已明确地存在,这么一想:心里就觉得舒坦,感到如释重负,即使全身遍布这么丑陋的小疙瘩,我还是一个有魅力的欧巴桑。

我怀抱这份余裕,打从心底升起一种想要怜悯自己的微笑心情,再次翻开书本继续阅读。现在是鲁道夫轻轻爱抚着艾玛的身体,呢喃说着甜言蜜语,我一边读一边浮现全然不同的奇妙想法,害我不禁笑了出来。要是这时候艾玛长出小疙瘩,故事会变成怎样?冒出如此奇怪的幻想,不,这是个很重要的想法喔!我开始认真想下去。艾玛必定会拒绝鲁道夫的诱惑。然后,艾玛的命运会完全改变。没错。她一定会彻头彻尾拒绝。因为除此之外,别无他法。如此一来,故事就不会是喜剧收场。因为女人的命运取决于当时的髮型、和服花色、睡姿以及一些细微的身体状况,所以说还发生过保姆在想睡觉的时候,愤而掐死背后吵闹孩子的事件。尤其像是这种小疙瘩,我不知道它会如何逆转女人的命运,改写整部罗曼史。

若是在结婚典礼前一晚,出乎意料地长出这样的小疙瘩,还来不及反应就蔓延到胸部及四肢,该怎么办?我觉得这种事有可能会发生。光是小疙瘩,真的是难以预防,一切仅能听天由命。感觉这是上天的恶意。

满心雀跃地在横滨码头,迎接五年不见的丈夫回来,忐忑不安地等待着,就在这时候,脸上重要部位竟然浮现出紫色的肿囊,用手指触碰之间,这名愉快的年轻夫人已经化成让人不会想看上第二眼的岩石。也是会有这样的悲剧。男人可能对此并不以为意,但女人却是天生靠肌肤在生活。加以否定的女人绝对是说谎。我虽然没有很了解福楼拜,感觉上他是个心思缜密的务实派。当鲁道夫要亲吻艾玛的肩膀时,(别这样,衣服会皱!)艾玛表示拒绝。既然有如此观察入微的细腻描写,为何没有人书写女性面临皮肤病的痛苦呢?对于男人而言或许是非常难以理解的痛苦吧!还是说,福楼拜这个人其实早已看透,但考量到这个太不卫生,一点都不浪漫,所以装作不知道敬而远之吧。不过,说到敬而远之,我愈想愈觉得太奸诈,太奸诈了!结婚的前一晚,或是与五年不见思念的人重逢之际,没想到竟冒出丑怪的小疙瘩来捣乱,如果是我,我宁愿去死,或离家出走、自甘堕落。因为女人即使是一瞬间也是靠着美丽的愉悦活着。不管明天会如何?

当门轻轻地打开,那个人露出栗鼠般的小脸,用眼神问我:还没轮到妳吗?

我粗鲁地轻轻挥一挥手。

“喂!”因为听见自己粗俗尖锐的声音,出于本能地缩起肩膀,尽可能压低声音说:“喂!想到明天变成怎样也无所谓,不觉得这样的我很有女人味吗?”

“妳在说什么?”看到他不知所措的样子,我不禁笑了。

“我表达能力很差,听不懂是吗?没关係喔,我坐在像这样的地方,总觉得人似乎变得很奇怪。好像不应该再活在这样的深渊之中,我很脆弱,很容易被週遭的空气所影响、习以为常。我已变得粗野,我的心渐渐贫乏、堕落,就像是……算了……”说到一半,我突然不想再说下去。其实我想说的是“娼妇”,这是女人永远无法说出口的话,女人一生当中必然经历一次因为思索这字眼而产生的烦恼。在失去自信的时候,铁定会想到它。我模糊地意识到,长出这样的小疙瘩之后,我的心已变成鬼了。截至目前为止,我一道说自己是丑女、丑女,来伪装完全没自信的状态,然而,其实我只把自己皮肤的状态看作是唯一的骄傲,细心地呵护它。

以上如你所见的,我自负的谦虚、谨慎、顺从,意外地都是些不中用的赝品。我察觉到自己是个单凭知觉、感触而一喜一忧,如同盲人般活着的可怜女人,不管知觉、感触有多么敏锐,那只不过是生物本能,根本和睿智扯不上关係。我清楚地明白自己只是个愚钝的白癡。

其实,一直以来是我错了。将自己的知觉想成是多么崇高无可取代,误以为是聪明,悄悄地宠爱自己。结果,只是个愚昧无知的笨女人。

“我想了很多很多。我其实是笨蛋。我是彻底的疯了。”

“别逼自己,我明白妳说的。”那个人好像真的了解我,露出会意的笑容回答。

“喂,轮到我们了。”

护士招呼我们,进入诊疗室,解开腰带,露出肌肤,瞥见自己的乳房,我看到了石榴,比起坐在我面前的医生,站在后面观看的护士,更让我痛苦万分。医生是不会有人的感觉。我也记不清楚他的脸。医生也不把我当人看待,只是摸摸这里,又摸摸那里,慢条斯理地说着:

“是食物中毒。是不是吃了什么不对劲的东西?”

“这种病治得好吗?”那个人替我问。

“当然可以。”

我感觉自己好像待在另一个房间,听他们的对话。

“一个人,抽抽噎噎地哭泣很讨厌,实在看不下去了。”

“很快就会好的,打支针就没事了。”医生说完,便站了起来。

“单纯的过敏症状吗?”那个人又问。

“没错。”打完针之后,我们离开了医院。

“手这边已经好多了。”我伸出双手在阳光下检视着。

“开心了吗?”被这么一问,突然感到很不好意思。